蘋果秋季發(fā)布會剛過一月,iPhone 11系列銷售“風頭正勁”。
近日,蘋果公司卻被曝出專利侵權。據廣州日報全媒體10月14日報道,一家名為“深圳市愛瑪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瑪芯)的企業(yè)向蘋果出具了專利侵權相關律師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知識產權保護機構也已跟進。
10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愛瑪芯總經理向前。向前表示,這項專利技術早在2012年的時候就已經申請了。申請成功后,專利細節(jié)已全部公開。他認為,蘋果其實并沒有掌握無線充電的核心技術,而是參照了該項專利。
對于這一說法,截至發(fā)稿,蘋果公司暫未回復。而對于相關糾紛,一位不愿具名的手機行業(yè)人士告訴記者:“現在越來越多的訴訟圍繞的不再是是否有專利的使用權,而是依據FRAND原則商定的使用費率。因為手機領域的很多專利具有‘必須使用性’,對于這種專利,法院是‘反壟斷’的,也就是說無權剝奪他人的使用權,但可以收取公允費用。”
蘋果遭起訴侵犯專利權
8月12日,愛瑪芯總經理向前在微博上發(fā)布了一份律師函。函件顯示,愛瑪芯委托廣東騰晟律師事務所作為代理,起訴了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因蘋果在官方網站及中國內地所有線下門店,涉嫌銷售侵犯愛瑪芯專利權的產品。
愛瑪芯在律師函中表達了三個訴求:一是蘋果公司官方網站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二是在中國內地范圍所有蘋果線下門店下架侵權產品;三是在已銷售的范圍對專利權人作出相應賠償。
對此,蘋果公司并未給出回應。10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蘋果公司核實相關事項,但截至發(fā)稿仍未獲回復。
“我們曾經通過代理律師正告蘋果公司。但蘋果的態(tài)度很不友好。一方面是不理不問;另一方面是他們也委托中國的企業(yè)來反訴我們。蘋果的一家合作企業(yè)自格(深圳)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格)為蘋果專賣店的產品mophie提供了技術支持,蘋果委托后者倒過來告我們的專利無效,而不是正面地向我們申請授權。”向前告訴記者。
向前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發(fā)明專利無效受理通知書”,內容顯示,自格在9月16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針對愛瑪芯持有專利的無效宣告請求,并且已獲受理。
隨后,記者致電自格了解相關信息,自格中國區(qū)總經理助理告訴記者,他們也收到了愛瑪芯的起訴狀,現在公司法務正在調查起訴內容的真實性。
向前認為,蘋果并沒有掌握無線充電的核心技術。“蘋果為什么在發(fā)布無線充電的時候一直沒有賣他們的發(fā)射器,因為蘋果公司自己沒有掌握核心技術,他們是通過一些中國的企業(yè)來代工,但卻沒有解決技術問題,我的專利發(fā)明已經寫了怎么解決發(fā)熱發(fā)燙,他們模仿了很多東西。”
向前告訴記者,其實早在專利申請之前,他和合作伙伴就已經完成了無線充電的手機充電方法發(fā)明,但是在2010年,因為合作伙伴沒有收到相關文件,并且未通知到位,就錯過了專利認證。到了2012年,因為純粹的無線充電專利已經拿不到了,向前就只申請了移動無線充電部分。“在2012年以前,無線充電使用的都是交流電,不能到處移動”,“我是第一個發(fā)明移動無線充的,因為移動的使用范圍更廣,從手機到耳機、手表等等,都是在室外沒有電的時候需要便攜的無線充電。現在我有這個專利,如果別家需要使用無線充電技術,需要(獲得)愛瑪芯的專利授權。”向前說道。
不影響相關產品銷售
在采訪過程中向前還提到,除了蘋果,小米最新發(fā)布的小米9以及無線充電寶都侵犯了愛瑪芯的知識產權。據介紹,小米9配備了15W的無線充電技術,無線充電寶則是全球首款20W無線閃充。但向前并未向小米方面發(fā)起訴訟,小米方面也暫未有相關消息。
不過,一位小米內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之前也遇到過幾次類似事件,都是“一告告一批”,但告贏的很少了。
“這幾年頭部廠商的專利意識非常強,過去有很多老牌手機廠商,比如諾基亞、愛立信等,有一些核心技術沉淀,但是自己經營不下去后,就開始把專利賣給機構做各種專利經營,各種‘告人’,依靠訴訟收益來過活。蘋果、三星、小米等都被告過很多次了,所以一般來說這方面的風險控制都很強。”上述小米內部人士說道。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人士稱:“現在(手機領域)越來越多的訴訟圍繞的不再是是否有專利使用權,而是依據FRAND原則商定的使用費率,因為手機領域的很多專利具有‘必須使用性’。
對于這種專利,法院是‘反壟斷’的,也就是說無權剝奪他人的使用權,但可以收取公允費用。”
“所以,即使訴訟取勝,也不代表對方無權使用相應技術,或者會影響相關產品的銷售。頂多影響一下產品成本。”上述業(yè)內人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