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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訊(通訊員 張曉晨 記者 孫云)“你不就是前幾天處罰我沒戴頭盔的民警嗎?幸虧你處罰我,今天我戴好頭盔了,否則說不定要受傷了!”幾天前的一個中午,徐匯交警小李前往南丹東路斜土路口處理一起兩輛電動自行車相撞事故時,被撞倒在地的女騎手竟然連聲向他道謝,小李回想起自己一周前處罰女子的經(jīng)過,也連聲感嘆說:“上次我還說頭盔要戴戴好,防止出事情,呶,沒錯吧!”王女士笑著點(diǎn)點(diǎn)頭。
圖說:王女士頭戴頭盔倒地只造成輕微皮外傷。徐匯交警供圖
事發(fā)這天中午,小李接報后趕至事故現(xiàn)場。經(jīng)調(diào)查,被撞的王女士騎著電動自行車正常直行通過路口時,被從車流中突然躥出的另一輛電動自行車帶倒,所幸只造成皮外傷,并無大礙。在事故處理期間,王女士認(rèn)出了小李就是一周前剛打過交道的民警。因?yàn)楫?dāng)時受到了小李的處罰,也接受了小李的勸告,此后都保持著騎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良好習(xí)慣。
聽王女士講述了這段經(jīng)歷,小李也認(rèn)出了這位起初還有些不服氣的王女士,沒想到時隔一周,兩人又遇到了,而且,正是頭盔起到了保護(hù)王女士的大作用。感到欣慰的同時,小李也再次提醒王女士和大家: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一旦駕車人發(fā)生碰撞或倒地,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hù)作用,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頭盔對于電動車駕駛者來說是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請各位市民牢記“一盔一帶,安全常在”。